2023年,苍溪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深入推进法治苍溪建设“两规划两方案”落地落实,圆满完成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目标。
一、强化政治引领,政治方向更明确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狠抓意识形态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中心组2023年度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学法内容,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途径。完善《苍溪县公安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例会制度》制度等6项,开展县局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政治学习20余次,收听公安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2场,撰写心得体会300余篇、调研文章20余篇,常态开展“周三夜学”40余期,创新开展“科所队长一堂课”20余期、“青蓝计划”传帮带师徒结对19对,普法志愿活动30余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民辅警忠诚担当品质得到全面固化。
二、强化组织领导,法治基础更稳固
成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公安局长任组长,政委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所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县局法制大队,由法制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确定联络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落实经费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县局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同部署同考核。坚持依法科学决策,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深化法治督察,积极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县局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召开专题会议2次,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坚持服务中心,社会发展更高质
一是全面维护社会安定。(略)二是全力护航稳定发展。聚焦县委“543”发展战略要求,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涉企停工停产停业五条措施,保护民营企业参与公平竞争。坚持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开展“三大行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全心改善社会民生。落实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收集、整改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问题线索5类。
四、扎实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更诚信
(一)规范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推行行政权力公开。坚持行政权责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及时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公安政务服务网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全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裁量权基准、执法程序、救济方式、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等事项。二是全面推行“法治账图”模式。建立全县公安机关单位、部门和岗位三级法治台账23份,85个确定岗位制作“法治账图”。三是持续推进诚信建设。落实《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深入整治失信行为,接收法院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件10件,立案10件。四是优化政务服务。以推进公安改革重点事项中的“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在创新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多项行政审批项目统一归口到政务中心窗口办理。开展集中办证服务,推行便民户政,纵推“一网通办”,竭诚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贴心、便捷的服务。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了自由裁量权。制定《苍溪县公安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情形和处罚标准进行了细化、量化,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自由裁量的随意性。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全年共公示行政执法主体1个,内设执法机构25个,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4项、双随机一公开及行政权力清单已向县司法局报备,并公示。建成由“1系统+1服务器+15工作站”组成的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系统,配发300余部执法记录仪到各执法部门,强化对执法音视频的监督管理。明确县局法制大队为全局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机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审核制度。二是制定“一目录五清单”。制定全县公安机关分类检查事项目录60项、不予和免于行政处罚清单2类15项、从轻行政处罚清单2类10项、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类10项、从重行政处罚清单2类5项,并于2023年7月报相关部门备案和集中公示。三是积极开展执法评议。坚持案件回头看,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严肃查处曝光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形成震慑,以问责倒逼规范依法文明执法。四是全面开展顽瘴痼疾整治。持续开展人民群众身边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6个专项整治、政法系统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系列活动,整改发现问题8类24处,发布行政执法通报8期,核查整改问题6个,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行政应诉3起,胜诉3起,发布公安政务信息10余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五、严格工作司法,执法结果更公正
一是常态案件考评。全面落实“两统一”工作机制,坚持包片民警分片包干,严格规范从接处警、如实受理立案、执法音视频、办案区使用、涉案财物、卷宗管理、案件办理等执法全流程监督,审核考评案事件43000余起。二是成立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坚持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开展6次执法综合性督导检查,整改问题10余处。三是成立公检协作办公室。加强公检联席会商,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召开联席会议30余次,沟通协调重大疑难事项,统一政策和法律认识,规避执法风险。四是常态执法监督。坚持案件回头看,抓薄弱补短板,规范执法行为,梳理、整改2022年9月至今未按期办结治安案件20余件,发布红黄预警,整改督办案事件5600余起,清理涉案财物100余件。五是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县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行政执法部门等部门配合,严格落实“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制度,扩大部门办案协同成效。全年接收行政机关移送案件5件,其中立案4件,不予立案1件,移送审查起诉1人。
六、扩宽法治教育,法治社会更和谐
一是联动创新精准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整合社会资源,坚持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扎实开展“1.10”“3.15”“4.15”“5.15”“6.26”“12.2”“12.4”等“一月一主题”活动,纵深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广播、短视频等途径,拓宽法治宣传渠道。设置法治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推送防范预警信息,张贴“安全防范温馨提示”“警情通报”等安全防范常识,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大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二是社会治安更和谐。以“矛盾纠纷大化解行动”“重复警情大治理”“校园安全大排查”三大行动为切入点,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实行“局领导包片+派出所属地负责+民警包村”责任制,创新“一组一警一群”警务机制,建立重点矛盾隐患台账,推行“1+X”多元化解联调联动工作机制。2023年通过“四川e治采”排查纠纷4288条,矛盾纠纷调处9818条接处警纠纷,调解成功率97.2%。三是社会治理更深入。坚持重拳施治,常态开展扫黑除恶、黄赌毒、食药环等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120余件。破获电诈案件100余件,抓获250余人。持续开展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六类问题共40余起案事件,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2000余起。截至目前,全县公安机关2023年度共接收有效警情44000余起,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330余件490余人,无两类不诉案件,无案件考评低于60分案件。全年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未发生涉政、涉稳重大案事件。四是加快法治队伍建设。坚持以案释法,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学法考法、战训合一等法治教育培训100余次。
七、存在不足及下步打算
2023年,全县公安机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分层次、多途径的普法宣传质效不高,如电信诈骗宣传防控成效甚微。二是群众法治意识、个人素质仍待加强。三是法治公安建设仍存在很多执法顽瘴痼疾。四是“最多访一次”改革中疑难信访工作推动不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苍溪县公安局将认真总结前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狠抓组织保障,凝聚工作合力,持续抓好来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拓展普法深度。协调其他职能部门深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乡村社区等,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普及常用法律法规。二是深化社会治理。坚持“德治+法治”相结合,结合公安机关职能,打击治理各类社会违法犯罪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整体素质。三是抓好法治公安建设,持续健全执法管理体系。优化顶层设计,进一步压实分管局领导、所队主要负责人执法监督责任,明确教导员分管法治工作。充分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职能作用,协调督察、警保等部门常态开展综合性督导检查,完善各类执法制度文件。持续完善执法考评体系,依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质量、12345、12337平台、信访投诉和案件侦办等环节,开展执法工作多维度、全流程评查,建立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质效并重的考评体系,推动考评结果运用,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激励民警想办案、能办案、多办案。持续健全执法监督体系,依托执法智能管理系统,推行“包片民警+案管中心”预警提醒机制,重点围绕接处警、受立案、办案时限、强制措施、执法安全、涉案财物等环节开展执法监督,发布各类通报。持续丰富执法培训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业务警种培训力度,丰富执法培训内容,推行以考促学制度,打造高素质公安法治队伍。四是深化“最多访一次”改革。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支持,积极推进“线上约访”“视频接访”等“互联网+信访模式”,配合政法委在县群众工作局旁设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办公室,依托公检法司矛调中心资源力量,实现涉法信访事项“一窗受理”,实行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督办,减少次生信访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