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审计局于2023年10月7日至12月15日对苍溪县城郊中学校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苍审财报〔2023〕15号)。审计组同志工作认真负责、严谨务实,引用政策法规准确,客观公正,指出我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我校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我校对此次审计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整改中,我校逐条采纳了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及时、严肃、彻底地处理了审计反映出来的问题。现将此次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扩大开支范围发放误餐补助”问题
我校已停止发放值班误餐补助。同时,根据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寄宿制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校将值班值守工作纳入教职工工作量计算,与年终目标绩效奖金分配挂钩。
二、关于“多收教材教辅代收费退还”问题
已整改。将多收取的教材教辅代收费全额上缴财政。
三、关于“单位日常费用挤占教材教辅代收费”问题
已整改。将挤占费用全额退还学校代管账户,并调整相关账务。
四、关于“虚假列支费用”问题
已整改。将所列支费用全额追回并上缴县财政,组织开展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今后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务政策,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关于“超标准报销驻村工作人员下村补助”问题
已整改。全额追回超标准报销驻村补助,并全额上缴县财政。
六、关于“多结算男生宿舍屋面雨棚及维修资金”问题
已整改。施工单位已将多结算费用全额退还我校,并全额上缴县财政。
七、关于“违规代收新生床上用品费用”问题
已整改。我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从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已停止统一配备学生床上用品,由学生自主购买。
八、关于“将日常饮用水作为服务性项目收费”问题
已整改。从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停止将学生日常饮用水作为服务性项目收费,并于2024年3月在教学楼安装直饮水设备,免费为学生提供直饮水。
九、关于“坐收坐支食堂管理费”问题
已整改。自2022年8月起食堂管理费已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杜绝坐收坐支。
十、关于“洗衣服务管理方面”问题
(一)关于“学生公寓智能洗衣机服务场地使用费用未及时收取”问题
已整改。根据合同要求,核算2019—2023年洗衣服务场地使用费,该公司已将该费用补交,并全额缴存学校基本账户。
(二)关于“学生公寓智能洗衣机服务收费监管不到位”问题
已整改。根据合同要求,已终止与陕西盟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为便利学生洗衣,学校已自购洗衣设施设备,由学校自主管理,无偿为学生提供服务。
十一、关于“文印服务管理方面”问题
(一)关于“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文印室管理费并上缴财政专户”问题
已整改。严格按合同约定按月结算文印室管理费,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二)关于“背离招标实质内容签订文印服务合同”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经与服务方沟通交流,商议于2024年7月份重新招标。
(三)关于“未坚持厉行节约,不在校内招标的文印室印刷,增大办公费支出”问题
已整改。我校立行立改,制定了《学校文印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所有办公文印在校内印刷,校外印刷一律不予报销经费。
十二、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关于“账表不符”问题
已整改。已及时核对、调整账务,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二)关于“应收款未及时清理”问题
已整改。已于2023年3月12日前清收两笔应收款,并及时全额存入财政账户。
(三)关于“会计核算错误”问题
已整改。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提高财务管理能力,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范执行。
(四)关于“原始凭证附件不合规”问题
已整改。于2023年12月15日补齐结算明细清单与相关附件,于审计期间整改完成。今后,我校将加强财务原始凭证附件的审核力度,加强规范管理。
(五)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已整改。已于2023年12月8日将应缴存而未缴存的现金全额及时缴存学校基本账户。以后,学校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加强财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学校规范、可持续发展。
十三、关于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已整改。经调查核实,将两次诊断性考试中对结算有误的文印费追回并缴存学校基本账户。
四川省苍溪县城郊中学校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