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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04-29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87902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嘉陵江干流苍溪县城区张家坝段防洪工程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金斗村 苍溪县防汛抗旱减灾事务中心 四川泓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堤防2.776km,分为2段,与已成涉河建筑物(建设中的广元港(张家坝作业区)码头)形成防洪闭合圈,工程新建箱涵6处,新建管涵5处,新建改沟工程335m。具体为:(1)张家坝段堤防上游段自县城已建堤防杜里坝尾端沿嘉陵江右岸至在建广元港(张家坝作业区)码头一期护坡,桩号张H0+000.00~张1+590.00,新建堤防1590m;(2)张家坝段堤防下游段自在建广元港(张家坝作业区)码头一期护坡,沿嘉陵江右岸至孙家沟左岸045乡道,桩号张1+590.00~张2+776.00,新建堤防1186m。项目总投资14737.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04%。
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洒水降尘;基坑排水,沉淀充分,清水入河;生活污水:化粪池收集,吸污车清运至苍溪县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分段施工,控制施工作业区域和作业时间,避免涉水施工和扰动施工区水域;防止施工物料进入水体;防止油污泄漏和交通事故污染河流水质。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定期洒水降尘;修建围挡,设置水喷雾装置;临时堆渣场防尘措施;湿法作业;冲洗车辆,防止带泥上路;车辆限速; 建筑弃渣等密闭运输。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管理制度。
(3)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限制夜间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设置降噪屏障;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加强运输车辆交通噪声管理。
(4)固体废物:堤防工程基坑开挖料用作堤防填筑料,开挖的无用料用作堤后回填;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生活垃圾:设临时垃圾箱/桶,袋装集中收集后,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运系统集中处理。
(5)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施工机械设备停放点地面硬化,防止污水下渗;做好施工期废水、固废收集处理与污染防治措施。
(6)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废水、废渣等入河;设立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制定事故应急措施。
(7)施工期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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