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日期 |
1 | 苍溪县东青镇中心卫生院 | 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篡改、伪造病历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和第四十五条 | 警告;罚款26000元 | 2024.4.29 |
2 | 黄军华 | 因苍溪县东青镇中心卫生院篡改、伪造病历,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黄军华是作为这一事件中的有关医务人员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 | 2024.4.29 |
3 | 苍溪康复医院(普通合伙) | 1、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2、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第(四)项 | 警告;罚款1500元 | 2024.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