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 详情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2024.4.30)
时间:2024-04-30 来源: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序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日期
1 苍溪县东青镇中心卫生院 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篡改、伪造病历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和第四十五条 警告;罚款26000元 2024.4.29
2 黄军华 因苍溪县东青镇中心卫生院篡改、伪造病历,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黄军华是作为这一事件中的有关医务人员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 2024.4.29
3 苍溪康复医院(普通合伙) 1、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2、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第(四)项 警告;罚款1500元 2024.4.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