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资商:
1.删除招商公告“第二条 投资合作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第六款“(六)央属企业、省、市属国有企业所需的资金实力和项目营运管理能力、风险承担能力。”
2.报名时间变更为:2024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止,上午9:30-下午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其他内容不变。
苍溪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事务中心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