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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05-27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87902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苍溪县四槽沟水库新建小型灌区项目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歧坪镇 苍溪县防汛抗旱减灾事务中心 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次工程主要包含新建、整治干支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管理及附属设施建设。新建分水闸3座,节制闸1座,整治渡槽8处,整治隧洞2处,重建暗渠5处,新建人行桥64座,新建穿路涵洞37处,新建放水洞67处,新建山溪渡槽36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18处。项目施工均不涉及夜间施工 (1)陆生生态:施工临时设施区等应尽量避免额外的临时占地,以减轻项目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选用植被应采用人工针叶林或播撒草种。
(2)水生生态:施工营地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生活污水全线禁排。施工废水严禁直接排入施工工场附近水体中;严禁油料直接排入水体中。
(3)地表水:项目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租用民房已建化粪池进行处理,施工废水不外排。
(4)噪声: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并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从根本上降低强噪声源。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合理安排时间。
(5)废气:工程开挖采用喷水、加强通风、改善粉尘扩散条件等方式,降低粉尘浓度。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配备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晴天洒水不少于2次/天。
(6)固废施工弃渣及时充填地势低洼处,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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