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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关于征集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的公告
时间:2024-06-03 来源: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按照《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商市建〔2024〕6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县征集参与本次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经营实力较强,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

2.销售企业网点辐射到县(区)或具备配送到县(区)的条件;

3.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

4.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售后服务体系;

5.企业的销售网点具有通过家电以旧换新新平台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回收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实力较强,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

2.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回收网点,具有通过家电以旧换新平台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

3.有符合要求的存储场地和足够的运输保障能力;

4.有经过培训、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回收人员,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报名材料

(一)申报2024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汇总表(包括在广直营、连锁等门店)(附件1);

(二)申报2024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企业汇总表(包括在广直营、连锁等门店)(附件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回收企业需提供废旧家电拆解服务资质证书或与具有废旧家电拆解服务资质证书企业签订的家电回收协议。

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24年6月4日前汇总报送至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场体系建设股,申报企业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邮箱:951895093@qq.com。

三、名单公示

征集企业经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审核汇总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对初审符合条件的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名单及联系方式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列入本次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名录。

四、参与要求

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企业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申报2024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汇总表

2.申报2024家电以旧换新回收企业汇总表




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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