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日期 |
1 | 苍溪县东篱造型理发店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理发经营活动 |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50元 | 2024.6.6 |
2 | 苍溪县尚玄理疗馆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足浴经营活动 |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50元 | 2024.6.6 |
3 | 苍溪县白驿宏鑫砖厂 | 未组织接害人员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未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七十一条第(四)项、七十二条第(四)项 | 警告 | 2024.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