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87902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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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苍溪县X008/Y010/X007/X003/X006/X002歧坪镇至运山镇美丽乡村路河地镇至两河口社区段建设工程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河地镇 |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 成都欣天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起点位于河地镇北侧,与既有X008线水泥混凝土路面相接,沿既有X008线向西南经庄子村、中华村、茂兴村、地灵村,终点位于两河口社区东侧,与X006线混凝土路面相接。K0+000~K+750利用现有道路,不改变,K4+560~K4+750段及K12+960~K13+282段利用现有道路不进行改扩建,进行路面改造,K4+760~K5+150路段为新建桥梁,K10+400~K10+520段下穿绵万高速,其余路段为原有道路基础上进行单边或双侧扩建。本次按照三级道路30km/h的指标,对现有道路进行改造,形成0.5m护肩带+2*3.25m行车道+0.5m护肩带,采用单侧扩宽,标准路段扩宽后红线为7.5m。项目包含道路、涵洞、交通等配套设施。 |
一、污染防治措施(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四川省及广元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临时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或屏障,设置车辆冲洗平台;临时堆土场加盖防风抑尘网进行遮盖;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项目不设混凝土拌合站及沥青拌合站,在当地外购商品混凝土及商品沥青后采用专用车辆运输至施工现场。施工期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须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并在施工场地及施工运输道路附近发布安民告示;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施工中加强设备维护,杜绝非正常运行;应对施工机械或施工场地设置隔声围挡屏障等措施,以减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强振动等机械作业时间应避开在夜间(夜间22:00-次日6:00)。 (3)水污染防治措施:租用附近居民住房作为施工营房,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该部分废水,用于项目区周边荒坡、农田绿化,严禁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沉淀池,池子四周做防渗漏砌护,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用于运输车辆和流动机械等冲洗、工地抑尘洒水,不外排。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弃土石方送往弃土场堆放。破钢管、断残钢筋头等下角料、废弃材料包装袋、桶、废围挡、标示标牌等固废运至专门的废品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沥青面层则通过就地再生和送搅拌站再生等方式全部利用,其余不能回收部分堆放在弃土场内作为底层。沉淀池底泥运往弃土场处理。钻渣、泥浆清运到弃土场堆放。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施工对植被破坏;采取符合要求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前收集表土妥善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优先选用本地物种。禁止向河流直接排放施工废水,禁止弃渣下河,防止扰动水体。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主要为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及排放的汽车尾气,主要采取禁止超标机动车通行,工程沿线进行绿化,以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加强路面维护和路面清扫,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2)噪声:交通噪声的干扰,通过采取在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加强路面清扫,禁止鸣笛,设置警示标志,减缓或控制交通噪声影响。 (3)废水:无废水产生。路面雨水通过公路两侧排水沟收集后排放至周边河沟。 (4)固废: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采取加强道路行驶车辆的管理,提倡文明行车,保持路面清洁,在人行道两侧设置分类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设置桥梁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桥梁两侧设置防撞墩、连续防撞护栏等;设置禁鸣、限速和其他相应提示标志、设立环境风险标识标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