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对象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决定日期 |
1 | 牟小华 | 在露天场所焚烧秸秆 |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 警告,处罚款50.00元 | 2024年5月6日 |
2 | 宋德毅 | 在禁渔期内进行游钓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 警告,处罚款50.00元 | 2024年6月4日 |
3 | 张启龙 | 在禁渔期内进行游钓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 警告,处罚款100.00元 | 2024年6月12日 |
4 | 马博 | 在禁渔期内进行游钓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 警告,处罚款150.00元 | 2024年6月26日 |
5 | 韩勇林 | 在禁渔期内进行游钓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 警告,处罚款150.00元 | 2024年6月12日 |
6 | 秦小林 | 在禁渔期内进行游钓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 警告,处罚款150.00元 | 2024年6月12日 |
7 | 张军 | 在禁渔期内进行游钓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 警告,处罚款150.00元 | 2024年6月12日 |
8 | 任辙林 | 在禁渔期内进行游钓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 警告,处罚款150.00元 | 2024年6月12日 |
9 | 牟启铭 | 在禁渔期内进行游钓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 警告,处罚款150.00元 | 2024年6月12日 |
10 | 冯坤冬 | 在禁渔期内进行游钓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 警告,处罚款500.00元 | 2024年6月20日 |
11 | 牛佳 | 在禁渔期内进行游钓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 警告,处罚款150.00元 | 2024年6月26日 |
12 | 庞松文 | 在禁渔期内进行游钓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 警告,处罚款150.00元 | 2024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