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全... » 详情
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全程网办”服务
时间:2024-07-03 来源:苍溪县公安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一、通过“微户政”申请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须先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四川省户籍居民的;

2.居民年满16周岁以上、在省内申领过含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的,且上一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为现场办理的;

3.居民已办理十年及以上有效期的居民身份证,申请时距上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间不超过五年的。

二、申办流程

1.关注“苍溪公安”公众号,并在右下角找到“办事服务”选项,选择“微户政”服务。


2.选择“广元市苍溪县”,完善个人信息后选择“居民身份证补换领”。


3.选择“居民身份证补办”进入流程查看页面,确认流程后点击下一步。


4.确认个人信息并选择补办原因,等待核验通过后进行实时人脸审核认证。


5.审核通过后,申请人进入首页“查询补办记录”中找到状态为“领取方式待选择”的申请记录。选择是否邮寄领取。


6.领取方式选择后,申请人支付制证工本费,等待领取证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