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第七条之规定,经我局核实苍溪县永宁镇万鑫页岩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依法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自行废止,现予以公告。
在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一、公告时间
2024年7月3日-2024年8月2日
二、公告方式
网上公告:苍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ncx.gov.cn)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39-5222535
2.电子邮箱:513865289@qq.com
3.信函请寄至:苍溪县自然资源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邮编:628400)
附件:自行废止采矿权许可证名单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日
附件
自行废止采矿权许可证名单
序号 |
矿山名称 |
采矿许可证号 |
采矿权人 |
有效期止 |
备注 |
1 |
苍溪县永宁镇万鑫页岩矿 |
C510824201********14780 |
苍溪县兰池砖厂 |
2024.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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