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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07-10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87902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苍溪县X010元坝至石门公路(绵万高速元坝互通至石门段)改建工程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元坝镇 苍溪县公路养护中心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起于绵万高速元坝互通连接线,路线沿东河向北布设,于K1+357处下穿在建绵万高速苍溪段,后沿石门河向西布设,途经银城村燕子沟、寨子崖、朱家渡、珠江村,止于苍溪县元坝镇石门社区与X001白三路交汇。路线全长4.927公里,路基宽度为7.5m,道路设计时速为30km/h,为双向两车道,全线路面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本工程主要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环保工程等。中桥150米/2 座,涵洞20道,平面交叉12处。 (1)陆生生态:严格控制用地范围,施工结束后做好迹地恢复。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表土剥离、土地整治、复耕等措施。
(2)水生生态:桥梁施工避开汛期,配备专职人员加强环境管理,禁止废水、固废等下河。严禁施工人员到河流及溪沟中进行捕鱼、毒鱼、炸鱼等行为。
(3)地表水:临时施工场设置临时截排水沟,隔油沉淀;产生的废水及初期雨水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化粪池收集不外排。
(4)噪声:预制场设置不低于2.5米实体围挡;高噪设备进行隔声、减震。邻近声敏感点施工,设立临时声屏障。理安排施工时间,选取低噪声施工设备。投运中期、远期加强跟踪监测,对噪声超标居民房屋安装通风隔声窗。
(5)大气:预制场设置不低于2.5米密闭围挡,挡板顶端设置洒水降尘喷头;预制场、桥梁临时施工场等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路面硬化、及时清扫道路沿线遗洒物料,路面洒水降尘;运输汽车加盖篷布、物料土工布覆盖等。
(6)固废: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清扫遗洒物料。钻渣、施工完毕后的泥浆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统一清运处置。
(7)环境风险:加强对油料、燃料,截排水沟、隔油沉淀池等维护管理,以免泄漏下河;加强雨季防汛工作。公路与水体并行一侧提高护栏防撞等级;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路(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采取限制运载重量、物资种类等管理措施,在大风、暴雨天气条件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水源地保护区路段;穿越水源地保护区路段安装视频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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