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领域 | 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渔政 | 李飞 | 当事人李飞于2024年8月31日21时30分左右在苍溪县嘉陵江一级支流东河苍溪县云峰镇黄家坝附近水域使用多杆多钩方式违法垂钓。 | 当事人李飞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内多杆多钩垂钓的行为,违反了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5号《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 责令当事人李飞立即改正一人多杆、多线多钩违规垂钓违法行为,同时处当事人罗国勇罚款200元。 | 2024.9.3 |
2 | 渔政 | 汪选奇 | 当事人汪选奇于2024年8月31日21时30分左右在苍溪县嘉陵江一级支流东河苍溪县云峰镇黄家坝附近水域使用多杆多钩方式违法垂钓。 | 当事人汪选奇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内多杆多钩垂钓的行为,违反了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5号《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 责令当事人汪选奇立即改正一人多杆、多线多钩违规垂钓违法行为,同时处当事人罗国勇罚款200元。 | 2024.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