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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苍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73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时间:2024-09-10 来源: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打印 关闭本页

陈镰文、白梅、赵莉文、辜晓燕、李斌代表:

你们在苍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将高坡镇云桑村村组道路硬化”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2024年3月13日,我局会同高坡镇人民政府、云桑村村民委员会及部分群众代表深入云桑村八组、九组道路进行了现场踏勘。经核实,该道路起于村民左伦平处,止于花椒园,路线全长1910米,路基宽度4.5米,泥结碎石路面,属于通往高坡镇的联网路。

因该道路未纳入“四川省公路水路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30户及以上村民小组通硬化路”项目库,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暂无相关项目及补助资金政策支持,目前暂无法实施。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接,争取更多交通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资金,早日满足群众迫切期盼的农村公路建设需求。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建议和意见。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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