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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苍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时间:2024-09-10 来源: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打印 关闭本页

高本波、何华琼、陈庭恒、李斌、陈镰文代表:

你们在苍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启动建设S411歧坪至东溪(桥溪)段”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省道411线广元市苍溪至旺苍段公路建设工程起于陵江镇红旗桥社区,经元坝镇、歧坪镇、岳东镇、东溪镇,止于桥溪乡旺苍界,路线全长71公里,一级公路,路基宽20米,总投资69亿元。由于该工程建设规模大,交通专项资金有限,建设资金缺口大,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统一设计、分期分段”实施。一期采用PPP模式实施县城至歧坪段,已于2023年2月完成采购并开工建设,但受国家PPP项目政策调控的影响,银行融资受阻,项目推进困难;二期歧坪至桥溪段全长40公里,总投资42.7亿元,因PPP项目政策调控,歧坪至桥溪段不能采取PPP模式实施,资金缺口无法解决,目前暂不具备启动建设条件。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待项目资金落实后及时启动建设。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建议和意见。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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