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政协苍溪县... » 详情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政协苍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8号提案办理结果的复函
时间:2024-09-10 来源: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张权发、邵敏、罗洪、邓泽浩、伏召勇、张继军、李皓翰、郭安叔、李春忠、秦军、卢郁林、卢万忠、罗什、赵劲松、李正忠、杨松先、黄正德、孙斌、袁汉平、杨明忠、陈太福、付勇、蒲秀华、李天军委员:

你们在政协苍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 “关于调整S411东溪至歧坪段公路工程”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S411线广元市苍溪至旺苍段公路建设工程起于陵江镇红旗桥社区,经元坝镇、歧坪镇、岳东镇、东溪镇,止于桥溪乡旺苍界,路线全长71公里,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0米,总投资69亿元。因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统一设计,分期分段”实施。S411线县城至歧坪段(一期)采用PPP模式实施,已于2023年2月完成采购并开工建设。但受国家PPP项目宏观政策调控影响,银行融资受阻,项目推进困难;S411线歧坪至桥溪段(二期)全长40公里,总投资42.7亿元,由于国家PPP项目宏观政策调控,该项目已不能采取PPP模式实施,建设资金缺口无法解决,目前不具备调整条件。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待项目资金落实后及时启动建设。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议案和意见。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