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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苍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63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时间:2024-09-10 来源: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李凤勇、金昌福、陶星池代表:

你们在苍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改造嘉陵江二桥与国道212线接壤处桥面构造”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苍溪嘉陵江二桥是连接江南片区和文焕片区的重要交通枢纽,该桥的建成极大地改善了两地的交通出行条件,项目业主单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经济、资金和地理位置的影响,由于桥梁规划设计的原因,车辆和行人上下桥梁受到一定的限制,客观存在不能方便群众交通出行的问题,尤其是行人和非机动车在参与交通时,经常发生逆行等违法行为,给交通安全造成了严重隐患。2024年6月12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调研苍溪城市建设工作时,已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嘉陵江二桥与文焕社区连接处作出相关规划,并加快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经核实,国道212线与苍溪嘉陵江二桥接壤处现有的交通信号灯,由苍溪嘉陵江二桥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实地踏勘,尽快恢复该处交通信号灯的使用,确保过往车辆、行人安全出行。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建议和意见。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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