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建设。深入践行公安部《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提请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明确“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属地主建、公安指导”原则,各乡镇在本级财力补助中列支3-5万元,按照公安“五统一”标准,建设、运行乡镇警务站(室)。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统一建设警务站(室)的通知》,要求31个乡镇按期完成22个警务站、10个警务室新建任务,实现“一乡镇一警务站”“一社区一警务室”全覆盖。
“微型化”运行。按“微型化”派出所的定位标准,报请县委组织部、编委同意增编、招录35名本地辅警,实行警务站“1+2+2+N”、警务室“1+1+2+N”(1名民警、1-2名辅警、2名警务助理、N名社会治安积极分子)勤务运行模式,承担接处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础信息采集维护、组织安全防范、基础服务等职责任务,实现管理与服务“补点连线扩面”,辖区群众满意度提升至98.32%。
“差异化”评价。根据警务站(室)业务需求制发32个数字证书,下放户政、边境通行证、交管等19项业务权限;制定《警务站(室)工作质效评价细则》,设定7类21项工作清单,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差异化下达“一管三防”日常任务,推动派出所“主防”末端职责落地见效。1-7月,全县刑事、行政发案数同比下降22.6%、15.3%。(王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