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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10-12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87902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苍溪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配套项目(县环境卫生设施餐厨垃圾项目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云峰镇石家坝社区六组 苍溪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四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苍溪县云峰镇石家坝社区,占地面积2581平方米,主要设置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包括餐厨垃圾收集桶、收运车等),建设1间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主要设置卸料出渣间、预处理区、配电间、检修间、锅炉房等),1处厌氧发酵区(设置水解罐、厌氧罐、固液分离机、沼气净化系统等),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内燃式火炬等。项目建成后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30t/d。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预处理车间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密闭负压收集后经“高效生物滤池+植物液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②锅炉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DA002);③火炬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DA003)。
(2)水污染防治措施:①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废水、除臭系统废水、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0m3/h;处理工艺:格栅+涡凹气浮+调节池+MBR(两级A/O+UF)+NF+微絮凝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排入苍溪县石家坝污水处理厂处理。②冷却系统定期排污水、锅炉排水:回用于预处理车间冲洗用水。③生活污水:通过厂区预处理池(10m3)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排入苍溪县石家坝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加强管理等。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预处理废渣:运至苍溪县生活垃圾高温热解处理厂处置。②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脱水后,运至苍溪县生活垃圾高温热解处理厂处置。③废脱硫剂、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商定期更换回收处理。④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除臭系统废生物填料、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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