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共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 » 详情
中共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0-15 来源:苍溪县医疗保障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部署,2023年9月18日至11月3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9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向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24年9月18日,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情况审核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和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全盘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12个问题35个具体表现,制定110条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制定和修改5项工作规则、管理办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截至2024年9月底,巡察反馈的35个具体表现均已完成整改、整改率100%,并长期坚持。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针对“学习贯彻新思想存在不足”的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凝心铸魂工程,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作为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的“第一议题”,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是从严机关管理和干部管理,按要求常态化开展研讨学习,严格学习考勤、考核。三是印发《关于巩固运用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实施“六大行动”扎实推进“五个医保”取得新成效的意见》《关于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精细化管理更好适应DRG支付方式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全局和全县医疗机构2024年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四是开展各股室工作差异化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与当年对应股室目标绩效及评奖评优相挂钩。

(二)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议题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印发《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和宣传,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地。完成2名支部委员选举工作。建设职工“悦读”中心,整合“梨乡习语读书角”功能,引导党员干部勤学习、多读书、读好书,建设“书香医保”。二是制定印发《2024年医疗保障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实施“五同五共”年轻人才“1+1”结对培养计划,明确年轻干部宣传任务,开展“医保故事会”1次,加大外宣人才培养,提升外宣水平。三是建立特殊病例讨论机制,事务中心副主任杨从军同志负责,相关待遇审核有关人员参加,引导干部灵活运用政策,维护参保人员权益。

(三)针对“履行职能责任,贯彻‘以民为本’服务理念不够”的问题。一是及时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强化警示教育,坚持边执法边普法,检查一家普法一家。2023年底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0余件。2024年第一季度开展了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共追回、处罚约17万元,同时向县纪委移送涉嫌违规线索2件。二是4月12日在政务中心广场开展以“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为主题的集中宣传,并以每年4月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为契机在全县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宣传,重点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按照“应纳尽纳、应开尽开”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持续增加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的数量。截至目前,共纳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119家,占定点药店总量的80%,其中乡镇35家,全县所有乡镇均有纳入门诊统筹的定点零售药店。四是加大DRG支付方式改革指导力度, 每季度对医疗机构DRG数据进行分析,点对点电话或现场指导,1—4月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指导培训,确保DRG支付方式对医疗行为产生良好的导向作用。五是责成生育保险基金开户的农商行和邮储银行按照《社保基金财务制度》规定的优惠利率分别补记利息8590.94元、3419.25元。六是严格与集采结余留用考核挂钩,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余资金测算;将平台采购支付情况与定点医院基本统筹预付金挂钩,按比例设置预付系数。截至目前,共计拨付医疗机构结余留用金额为87.35万元.七是加大督导困难群众参保力度。在集中缴费期内通过下发通知公告、编印宣传资料、比对下发数据、点对点督导、定期通报等措施常态抓好参保征缴工作,营造浓厚参保氛围,2023年特殊人员参保100%。八是建立死亡人员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及时更新医保信息系统中死亡人员参保状态,向有关部门发出协助函,查询收集相关人员基础信息,尽最大可能追回多划拨个人账户的资金。自2022年6月至今共核实职工参保死亡信息600余条,并及时在信息系统作终止标识,停止划拨个账,无多划个账现象发生。

(四)针对“党组统揽工作全局力度不够、成效不突出”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财经审核制度,完善县医疗保障局维修县城五星花园处的门面涉及财务凭证,并要求原经办人员对维修情况写出书面说明。二是做好村级医保服务站督促指导工作。将市医保局确定的下沉村(社区)办理的11项医保服务事项转发至乡镇、村(社区),并制作了操作指引PPT,督促各乡镇压实村(社区)医保服务站工作人员责任,公示值班电话,方便群众办事。三是严格落实医保统计分析制度,按季度和年度、从同比和环比等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为基金监管和上级政策调整提供了重要依据。四是落实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每月定期向农业农村局、民政局推送农户返贫致贫风险线索,做到数据同步,信息共享。将乡村振兴帮扶工作作为党组重要议题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调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干部脱岗驻村,并对驻村工作队管理、帮扶村水利设施建设、阵地建设、产业发展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五)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扛的不牢”的问题。一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同述”专题会,班子成员述职并接受了质询;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了一对一廉政谈心谈话,并按季度进行一次廉政谈心谈话。局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督促班子成员履职尽责。二是制定了2024年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并提交给派驻纪检组备案,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同步履行廉政建设职责。班子成员按季度对分管股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谈心谈话,局党组每半年听取研究1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六)针对“抓纪律作风整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把纪律作风整顿工作作为重要的常态任务来抓,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召开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对相关工作部署安排,局党组加强对纪律作风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针对领导干部和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法规不了解等问题,利用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加强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对业务大厅进行了改造升级,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延时服务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并公示上墙,加强制度执行。开展“服务礼仪培训”等活动,实行股室、中心每月例会制度,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加大警示教育,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找官僚主义、为民情怀不浓等表现和思想根源,撰写自我检视材料,会上开展自我批评与互相批评。合理利用“四种形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责令深刻检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处置。局分管领导不定期到大厅向办事群众了解服务态度、电话接听等情况,督促窗口人员热情服务、提升效率。三是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完善《2024年医疗保障工作绩效考评指标》,将纪律作风整治、干部日常管理纳入干部职工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做好干部职工《工作手册》学习培训,强化制度约束。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对4名工作人员不在岗且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干部进行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并在各股室差异化考核中进行扣分。

(七)针对“资金使用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责成出差人员将未开展工作的住宿费用2000元存入财政专户,并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工会账户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严格执行《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将6名临聘人员、劳务外派人员纳入单位工会会员管理。我局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按规定限制陪客人数,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精打细算,严守财经纪律。

(八)针对“领导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研究制定《关于巩固运用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实施“六大行动”扎实推进“五个医保”取得新成效的意见》(苍医保党组〔2024〕18号),用以指导全年医保工作,季度听取党组成员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的情况汇报,督促各分管领导履职尽责、跟踪问效。二是常态开展“四下基层”活动,党组书记带头,督促班子成员多下基层调研,2023年形成调研报告9篇。三是延长集中缴费期,针对参保相对落后的东溪、元坝、五龙、陵江、龙山等乡镇,班子成员分别实地或电话对接乡镇主要领导,重点敦促提醒;压实医保联挂乡镇工作人员责任,加强与市局的沟通汇报,2024年度全县参保52.35万人,占市下达目标任务的98.8%。四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暨集中谈心谈话会,各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加强了领导与干部职工的沟通。利用“三八”妇女节等开展户外拓展、健康讲座、免费义诊等团队建设及工会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释放工作压力。建设职工“悦读”中心和党建活动室,实施“五同五共”年轻人才“1+1”结对培养计划,鼓励创新,共同交流思想,构建良好的人文氛围。五是加大动真碰硬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约问题和违法问题均严格按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了处理;对医药机构重大违规的处理意见均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同意,既确保基金安全,又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九)针对“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对1名超退休年龄的临聘人员予以辞退、调整1名年龄偏大的不适宜窗口人员岗位。严格执行县委编委工作会议要求,逐年消化临聘人员,已取消2024年公益性岗位,对2名自聘人员,已落实三方劳务派遣,完成第三方派遣签约工作。根据编制要求,对医院借用人员,向县卫健局补办了借用手续。二是常态化开展业务大讲堂、技能大练兵活动,加强政策业务培训,目前已开展“医保大讲堂”专题讲座八期,县医保局荣获全市练兵比武活动团体一等奖、个人一等奖;积极参加省市医保局组织的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医保专业水平。三是通过主题党日活动、电子凭证培训交流会、服务礼仪专题培训会等团队建设及交际活动,强化了团队协作,促进信息共享。四是及时向组织、人社部门汇报沟通,争取人才支持。同时,注重内部人才的培养,通过自学、继续教育或在职教育等平台,学习医疗或医保专业知识。巡察后,我局引进医学专业方面人才2名。截至2024年4月,全局45名干部职工(含临聘、借用)中,有20人具备医学方面专业知识。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单位人力资源,优化调整工作岗位。五是完善“1+1”结对培养措施,明确结对人,为每名年轻干部配备一位经验丰富的培养人,确保一对一地指导、培养。成立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每半年组织1次人才培养交流会,每年完成1项调研任务。实施“五同五共”,明确年轻人才的政策研究方向,鼓励年轻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大胆创新、勇于尝试、敢于担当,成为单项业务或多项业务的“专家”。后续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

(十)针对“党建工作抓得不牢”的问题。一是局党组每季度定期召开党组会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督促班子成员将分管领域履行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述责述廉内容,并按期对分管领域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每年12月对党组书记抓党建、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进行总结,按管理权限进行述职,党支部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材料。二是强化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制定了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会议议程和要求,支部对照检查材料经县党建事务中心审定通过,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督促党员按时按质撰写对照检查发言提纲,在会议中坚持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组成员认真查找、反思自己的问题,勇于承认错误,切实改正不足;敢于批评他人,不回避问题,不搞形式主义。三是加强支部建设。选优配强支部班子,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定期征求党员干部意见建议,及时为其排忧解难。积极培养和发展年轻党员,2023年底将1名年轻干部纳入积极分子培养,按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今后将加强一对一谈话培养,提高30岁以下干部的思想认识,努力向党组织靠拢。建立和完善党员“三个台账”,加强党员动态管理,确保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时、准确。对2名“空挂”党员进行了组织谈话,正在按规定转接组织关系。加强退休党员管理。制定2024年离退休工作要点,建立了“夕阳红”微信群,对退休老干部日常关心问候,发送学习资料,督促他们参加相关学习教育。已建立退休党支部,后期会定期组织退休党员参加座谈会、组织生活会,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思想状况,确保退休党员不失管、不失联。四是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在各项重要活动前,积极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填写意见建议表,积极探索创新党建工作方式和手段,增强党建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机制,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和党建品牌建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落实。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平台,如苍溪医保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网等推送新闻、信息近300条,加大对“百姓小医保·健康大‘医’靠”党建品牌的宣传力度,形成党建业务互促共融的氛围。2023年“百姓小医保·健康大医靠”党建品牌建设被省医保局刊登推广。

(十一)针对“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责任分解表,党组会对巡察整改情况两次专题分析研究、督促整改落实。二是督促班子成员将抓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纳入2023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内容。

(十二)针对“巡察、审计等反馈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20年巡察应收缴的违规资金780元,已于2024年3月全部缴入财政专户。二是持续整治官僚主义,深化为民情怀,转变工作作风。三是向县委编办汇报增加单位人员编制,合理调配工作岗位,逐步减少编外人员。四是为单位在职人员申请办理公务卡,严格执行好、落实好“公务卡结算制度”。

三、下一步整改安排

局党组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今后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定期开展“回头看”,细化问题整改举措,严防整改问题反弹,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9-5233055;邮政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112号;电子邮箱:2639068939@qq.com。




中共苍溪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10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