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苍溪县审计局于2023年7月3日至11月8日对苍溪县东青镇人民政府2021年和2022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对照问题清单全面、深入地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审计问题一:未进行资产核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东青镇于2024年1月3日印发修订《东青镇资产管理制度》;二是我镇财政所现已整改补记固定资产,已建立相关固定资产台账,并落实专人核算管理。
审计问题二:预算管理不到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费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镇财政所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精神;二是制定印发《东青镇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今后我镇将落实预算管理,确保资金合理支出。
审计问题三:会计核算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财政所财务人员核算业务的学习;二是规范财务收支,确保我镇财政会计人员核算工作准确规范。
审计问题四:往来款长期挂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财务分管领导组织财政所干部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文件,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二是东青镇党委组织会计人员对历年往来款项依据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我镇已清理完毕。
审计问题五:公务卡结算项目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整改落实情况:已联系东青信用社全覆盖办理公务卡,督促镇干部外出使用公务卡结算。
审计问题六: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财政所会计人员业务学习;二是清理核实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三是现已在单位职工中收回社会保险费13107.32元,并缴存财政专户。确保我镇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征收工作准确规范。
审计问题七:款项未直达收款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财政所干部学习《苍溪县国库集中支付备用金和大额现金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印发修订《东青镇支出管理制度》;三是镇财政所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应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审计问题八: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4年1月4日组织党委班子、中层干部及各村社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印发修订《东青镇政府采购制度》;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我镇项目实施严格项目招标采购,杜绝一切违规方式建设,确保项目实施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审计问题九:个别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前未进行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备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财政所等干部学习《苍溪县财政局、苍溪县发改局关于印发〈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施行简易程序实施意见〉的通知》;二是制定《东青镇项目管理办法》;三是规范项目管理,我镇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性项目实施前必须报县级财政部门核准资金来源备案。
审计问题十:应急项目指定施工承包方,未按要求在储备库中选择施工单位且未按要求上报县级主管部门验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4年1月4日举办党委班子、中层干部及各村社负责人学习《苍溪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实施2021年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应急处置项目的通知》;二是进一步严明应急项目实施,严格上报县级主管部门验收。
审计问题十一:未按合同约定扣取质量保证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东青镇组织党委班子、中层干部及各村社两委负责人深入学习《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二是财政所干部加强项目质保金管理,并按合同约定收取项目质保金。
审计问题十二: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东青镇组织镇党委成员和党政办干部学习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二是印发修订东青镇决策机制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今后我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东青镇“三重一大”决策《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东青镇将认真总结,深刻反思,在今后的预算执行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和修订,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确保预算执行科学化和规范化,全面提升财政工作水平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