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
根据《四川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经办规程(试行)》精神及《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经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查原则,我局对自愿申请的5家定点药店提交的门诊统筹定点申请进行初审,其中4家药店合格,明细详见附件。
现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县医疗保障局投诉反映,投诉电话:0839-5233055;经公示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定点手续。
附件:苍溪县拟纳入2024年第二批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苍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
序号 |
机构编码 |
服务机构名称 |
评估结果 |
1 |
P51082401349 |
广元御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合格 |
2 |
P51082401348 |
广元佰济大药房有限公司 |
合格 |
3 |
P51082401342 |
广元市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苍溪一百五十八药店 |
合格 |
4 |
P51082401276 |
四川鹤鸣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216店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