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日期 |
1 | 苍溪县唤马镇卫生院 | 排放废弃污水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1000元 | 2024.10.22 |
2 | 苍溪纽优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 1、超出核准备案的诊疗科目擅自开展中医科诊疗活动;2、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3、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4、使用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王某从事护理工作。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 | 警告、罚款12000元 | 2024.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