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87902632/2024-01608 | 关 键 词 | 县总医院院务会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10-30 |
文号 | 苍府发〔2024〕12号 | 体裁分类 | 其他 |
苍府发〔2024〕12号
为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分步落实“八统一”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苍溪县总医院院务会,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院 长:奉 猛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常务副院长:范怀卫 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副 院 长:高本岭 县中医医院党委书记
孙永科 县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
陈天瑞 县精神卫生中心党总支书记
孙家才 元坝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
李 建 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张永礼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总会计师:李翠德 县卫生健康局财务股股长
主要职责:县总医院院务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负责制定医共体章程和医共体内部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全面统筹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对各医疗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负责医共体内学科规划布局、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负责医共体运行中涉及财政投入资金分配、资源配置、人员流动、耗材和药品采购、信息化建设等重大事项,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前召开院务会讨论。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总医院办公地点设在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行政办公楼二楼。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