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5日上午7时许,停靠在苍溪县亭子镇长江村5组徐家湾的川阆中货0089船舶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1万元。
为督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举一反三,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县应急局牵头,对苍溪县亭子镇川阆中货0089船舶“9·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有关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周密安排部署。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苍溪县亭子镇川阆中货0089船舶“9·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结案一年内,在县安委会的领导下,县应急局组织评估工作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工作组由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交运局、县国资事务中心、县总工会、亭子镇人民政府派人组成,邀请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检察院、阆中市应急局派人参加。
(二)细化评估方案。评估工作组对《苍溪县亭子镇川阆中货0089船舶“9·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等逐条逐项细化,明确评估内容、评估方式、工作分工等重点内容,制定详细评估工作方案,形成评估清单并抓好落实。
(三)有序开展评估。10月23日至25日,评估工作组按照任务分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照任务清单,对追责问责处理、暴露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逐条逐项进行了核查检查。经评估,苍溪县亭子镇川阆中货0089船舶“9·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要求,均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二、责任追究评估
(一)对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县交运局、县国资事务中心(原县国资金融中心)、亭子镇人民政府3个责任单位分别向苍溪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县应急局对苍溪县盈田砂石加工有限公司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罚款已收缴到位。
3.县交运局对阆中蜀苑船务有限公司进行警示约谈。
4.县国资事务中心对苍溪县佳源砂石经营有限公司进行警示约谈。
(二)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死者娄某,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
2.县应急局对赵某义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罚款已收缴到位。
3.县国资事务中心督促苍溪县佳源砂石经营有限公司给予王某阳诫勉谈话;给予王某涵经济处罚1000元、留用察看3个月的处罚,相关责任人员的罚款已收缴到位。
经评估,事故相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已落实到位。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县交运局。一是筑牢安全意识。开展亭子镇川阆中货0089船舶“9·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警示约谈1次,对事故情况进行了剖析,要求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定。2024年1至10月份,组织召开安全会议45次,及时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每季度分析一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二是健全责任清单。印发《关于修订〈苍溪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和任务清单〉的通知》(苍交发〔2024〕225号)、《关于明确11个涉及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通知》(苍交安委〔2024〕2号)、《关于印发〈苍溪县交运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定期报送制度〉〈苍溪县交运局领导干部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苍交安委〔2024〕5号)、《关于印发〈苍溪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包保工作方案〉的通知》(苍交发〔2024〕69号)等文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安全工作责任。三是强化监管执法。针对全县各类船舶进行了一次普检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采取停航整改和取缔等措施,同时充分结合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区域性特点,持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累计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检查26次,下发整改通知3份,整改问题隐患5项,实施行政处罚5起,罚款3.7万元。
(二)县国资事务中心。一是压紧压实责任。组织召开县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专题党委会、国资系统安全生产紧急会议、警示约谈、安全生产风险研判等会议13次,督促监管企业与各级各类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岗位职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二是开展安全教育。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防灾减灾、危化品、城镇燃气、工贸、船舶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4次,进一步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有针对性开展教育,组织监管企业围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疏散、应急救援等方面开展演练,截至目前,累计组织干部职工500余人开展各类应急演练7场,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三是强化排查整治。在全系统范围内迅速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所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周边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整改“五落实”要求闭环管理,累计检查点位26处,发现整治问题隐患73处,发放整改通知书3份,提醒敦促函2份。
(三)亭子镇党委政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开展“9·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警示教育2次,累计召开党委会议8次、安全生产例会15次,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印发了《亭子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亭子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亭子镇镇属单位、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等文件,制定了“亭子镇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和“亭子镇船只管理清单”,进一步厘清监管责任,落实有效管控。二是提升宣传实效。组织镇村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警示教育及培训活动7次,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走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村村通大喇叭、微信群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充分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理念,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张贴横幅和标语25幅,推送音视频资料50余个。三是紧盯重点领域。聚焦燃气安全、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防溺水、工贸、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全覆盖检查8次,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闭环管理,按期销号,累计发现整治问题隐患150处。
(四)苍溪县佳源砂石经营有限公司。一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召开亭子镇川阆中货0089船舶“9·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警示教育会,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认真反思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不足,举一反三,落实安全防范各项措施,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完善管理制度。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针对船舶维修作业完善审批制度,确保作业条件符合安全要求后再开展作业,落实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作业行为,同时设立了船舶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加强船舶的安全管理。三是加强安全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结合自身实际,亲自带领相关部门人员,对本单位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等进行拉网式检查,认真梳理每个部位、环节、设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问题整改。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立即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苍溪县盈田砂石加工有限公司。一是抓牢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员工召开安全警示教育会,通报事故相关情况,对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进行集中学习,要求各员工务必要吸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逐步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二是抓细安全管理。每月召开安全会议,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针对所有外租船舶重新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约定双方管理职责,指定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累计发现整改问题隐患18处。三是抓实应急演练。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职责,组织开展应急演练2次,强化事故应急处置上报流程、救援措施,提高全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进行救援、处置、上报。
(六)阆中蜀苑船务有限公司。一是夯实安全基础。再次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经费的投入,严格按照年产值2%的金额加大安全生产设施维保、员工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安全培训费用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完成安全技改20余项。二是强化教育培训。邀请了南充海事局船检处、阆中市交通局、海事处、消防救援大队专家人员对员工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通过事故原因分析和案例讲解让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入脑入心。三是加强现场管理。在施工作业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督促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规范操作施工,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安全设施等定期进行全面的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及时销号。
经评估,该起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以及相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