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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经济合作中心关于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11-25 来源: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苍溪县审计局于2024年对苍溪县经济合作中心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苍溪县经济合作中心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对照问题清单全面、深入地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预算编制不精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按当年财力状况,根据经济工作重点,参照上年支出细化预算编制,并严格执行预算。

(二)收受企业捐赠工作经费100000元未上缴县财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该捐赠款已在2023年杭州招商推介活动中支出98000元,我中心已将结余资金2000元上缴县财政。

(三)超范围使用工会经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中心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使用工会经费,确保工会经费合理、合规。

(四)个人所得税申报不实,少缴个人所得税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我中心已将少扣税部分于2024年6月个人所得税中进行申报和解缴。我中心今后将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相关扣缴规定。

(五)多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扣缴不合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五险一金代缴政策,我中心再次核算五险一金代扣情况,现已将多余部分返还,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扣缴保险。

(六)重复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中心追收重复报销费用共计843元,并举一反三,再次详细核查了 2022—2023 年的差旅费报销凭证,确保无重复报销情况。

(七)大额现金支付, 且款项未直达收款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中心今后将严格执行《苍溪县国库集中支付备用金和大额现金管理办法(试行)》,坚持备用金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八)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中心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制度,加强财务审核,做到附件齐全、票据合规、真实有效。

(九)财务核算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中心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十)财务资料附件不齐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我中心今后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制度,加强财务审核,做到附件齐全、票据合规、真实有效。

(十一)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中心已补充完善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并将未纳入固定资产的管理的物资纳入本单位固定资产账。

(十二)商务活动租用车辆不合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中心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全部租用政府采购中标的租车公司的车辆。

(十三)商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中心今后将严格按照广投促委办〔2023〕26 号“关于印发《广元市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行商务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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