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审计局于2024年3月至5月派出审计组对苍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至2023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苍溪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建议,迅速成立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针对审计发现问题逐一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公职人员享受困难救助资金问题已整改完成。已责成陵江镇、运山镇追回黄某、王某等4户536元违规领取救助资金,并已退回县财政专户。
二、标准执行不严格,救助金额低于或高于政策标准、平均分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县应急局印发了《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再次明确救灾资金发放标准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对象的认定标准,确保资金分配有理有据,能够真实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冬春救助资金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苍溪县应急局要求所有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使用前均须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明确资金使用的对象、发放标准、使用要求等。目前,已经印发《苍溪县2024—2025 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苍应急〔2024〕40 号),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明确了分类救助标准及重点救助对象认定标准和申报流程,要求乡镇严格执行。
四、系统信息填写不实不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苍溪县应急局及时开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全县乡镇全面梳理冬春救助申报资料,主动开展信息比对,完善申报资料,全面纠正申报信息不实不全的问题,形成纸质档案长期保存。
五、乡镇审核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苍溪县应急局通过集中培训与线上一对一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乡镇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督促乡镇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认真履行审核职能,及时审核上报资料,县应急局将该项工作纳入应急管理月度考核重点工作,确保乡镇按期完成申报资料审核、推送等工作。
六、关于监督检查方式不合理、不细致的问题已整改完成。苍溪县应急局于8月7日印发《关于开展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和2024 年洪涝灾害灾情核查工作的通知》(苍应急函〔2024〕24号),按照审计要求,将救助对象确定、资金分配合理性、资金发放及时性等作为检查重点,采取查阅资料、入户调查、现场核实等方式进行了检查,镇村覆盖率100%。目前,正在进行住房灾后重建或维修加固现场核查,检查覆盖率100%。
七、关于村级评议流于形式问题已整改完成。县应急局要求各乡镇认真指导村组开展村级评议,如实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公开评议结果及救助资金分配情况,确保公示内容与评议内容一致。县应急局将各村上传的现场评议资料作为审核的重要内容,凡是发现村评流于形式、公示内容与村评内容不一致、村评结果或资金分配结果未公示的,一律退回重新评议,确保救助工作公开、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