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
电话:0839-5587902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苍溪县嘉陵江流域县城段(文焕社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文焕社区 | 苍溪县城市管网事务中心 | 四川省众诚瀚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属于河湖整治工程,治理对象包括龙洞沟(文焕社区段)和猫儿沟(文焕社区段)。龙洞沟综合治理长度1273m,工程内容包括为新建生态护岸2546m,生态步道3400m,生态沟渠6150m,栏杆2.1km,污水管网5.2km,河道清淤量为10080m3;猫儿沟综合治理长度1079m,工程内容包括为新建生态护岸1347m3,生态步道1116m,生态沟渠428m,栏杆2.0km,污水管网4.9km;改造K0+350处漫水桥,新建K0+800附近景观人行桥跨公路(G212)人行便桥;河道清於量为3030m3。 |
(1)生态: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对河段设置围堰导流,减少施工过程基础开挖等对水生生物造成的影响。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环保监督,严禁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倾倒入河流中。加强施工人员的培训,禁止捕鱼等活动。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会对河流水质造成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过程中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耕地进行平整复耕;施工场地临时占地时间短,施工结束后因地制宜地进行恢复,减小影响程度。 废气:施工扬尘设置围挡,围挡顶部要设置喷雾除尘设施,封闭施工现场,密闭运输,及时清扫,定期洒水等。强化清淤作业管理,保证清淤设备运行稳定。 (2)废水:基坑排水沉淀后上清液,循环使用,不外排。淤泥干化废水经沉淀处理回用。生活污水经依托项目周边既有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 (3)噪声:经过居民区等敏感施工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围挡,封闭施工现场;中、高考期间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优化施工方案,缩短施工周期,选低噪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隔声、临时声屏障。 (4)固废:建设施工单位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剩余部分清运到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运处置; 淤泥(泥料)经晾晒干化后回填至堤后低洼处用于土地改良;本工程部分开挖产生的弃渣就近临时堆放,后期用于回填或围堰的填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