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苍溪县认定就业帮扶载体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苍人社发〔2024〕29号)要求,通过单位自主申报、乡镇初核、县人社局现场核实,并报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第13次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审定,拟认定东青镇百姓家庭农场等4家单位为2024年度脱贫家庭劳动力创业补贴项目、白驿镇荣鑫家庭农场等27家单位为2024年度经营主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项目。现将补贴名单公示如下,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反映,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向县人社局机关纪委、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反映。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机关纪委:0839—5233031;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0839—5226705。
附件:1.拟认定2024年度脱贫家庭劳动力创业补贴项目名单(第二批)
2.拟认定2024年度经营主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项目名单(第二批)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