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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12-20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

电话:0839-5587902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S302苍溪县太阳湾至龙王段改建工程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龙王镇 苍溪县交通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四川川利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起于苍溪县桥溪乡富强村太阳湾与乡道Y074平交处,与S302喻家嘴至太阳湾段顺接,途经龙王镇石牛村、雍河社区、龙王社区,止于龙王镇田家坝村纸坊坝,与S302龙王至三川段顺接,路线全长25.072km,其中新建段1.51km,改建段23.562km。全线共设置桥梁216米/5座,设置涵洞93道,设置平面交叉31处。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新建桥梁宽度8.0米,局部困难路段(K6+605~K7+005、K8+030~K8+440、K9+825~K10+380等段落)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可降低一级纵面技术指标。全线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1)废气;施工期车辆及施工机械废气、沥青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施工车辆限速行驶,采取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洒水、采取遮挡等措施减少扬尘。
(2)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作沿线农作物施肥不外排。针对雨水冲刷露天土料堆场后的含尘污水、拌合站施工废水,施工场地内须修建截排水沟、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对收集的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处理后的水可回用于施工生产,其余可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防尘和车辆、机械冲洗,不向附近水体排放。做好废油及含油废水的收集。
(3)地下水:施工堆放场地采取防渗措施。
(4)噪声:优化施工方案,缩短施工周期,选低噪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隔声、临时声屏障。重点考虑距离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的居民点施工期噪声污染影响及防护管理措施。
(5)固废:本项目弃方19.17万m3,共布设4处弃渣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运至指定堆场处理,严禁下河。危废:各拌合站设置一个4m2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等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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