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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苍溪县龙王镇党委原书记李勇、龙王镇人民政府原镇长陶星池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的结果公告
时间:2024-12-23 来源:苍溪县审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经中共苍溪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苍溪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苍溪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7月至10月,对李勇同志担任中共苍溪县龙王镇党委原书记、陶星池同志担任龙王镇人民政府原镇长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李勇同志2019年6月至2023年12月任中共苍溪县龙王镇委员会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先后担任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等5个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

陶星池同志2022年3月至2023年12月任中共苍溪县龙王镇委员会副书记、龙王镇人民政府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先后担任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等10个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

龙王镇地处苍溪县北部,距县城53公里,全镇幅员面积187.67平方公里,设置19个行政村、4个社区113个村(居)民小组,现有户籍人口3.45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89万人,城镇人口0.566万人),常住人口3.27万人。

二、审计评价

根据《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审计评价综合得分为81分,李勇同志和陶星池同志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较好”。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能履行方面

1.落实耕地保护工作有差距

2.未按规定开展林长制离任交接工作

3.镇级巡河日志记录不实

4.未将村级河长制管理情况纳入村(社区)目标绩效考核

(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监督方面

1.耕地撂荒呈上升趋势

2.部分土地流转脱离监管

3.落实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集中整治工作不到位

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监管不到位

5.生活垃圾清运频率较低

6.个别古树保护不力

(三)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方面

1.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不规范

2.农村“厕所革命”项目未按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变更较大

3.农村“厕所革命”无害化处理率偏低

4.个别项目未严格按照谈判内容要求签订施工合同

5.个别项目未严格执行合同相关约定

6.个别环保项目工期延误较长

7.个别环保项目未经竣工环保验收已投入运行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分别作出了处理并提出了审计建议。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王镇党委、镇政府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龙王镇党委、镇政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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