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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
时间:2024-12-23 来源:苍溪县审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苍溪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6月19日至10月30日,对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县住建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县住建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本年收入合计12357.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57.6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382.27万元,收入总计26739.92万元,总支出14917.96万元,年末结转11821.96万元。2023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4917.96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4917.9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住建局及本次审计的所属事业单位在审计期间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基本真实、较完整地反映了审计年度内的预算及执行情况,其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本次审计也发现,存在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预算、超预算列支。

(二)决算报表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

(三)预算执行率低。

(四)应缴未缴财政款未足额上缴国库。

(五)坚持厉行节约不够。

(六)无依据发放交通补贴。

(七)差旅费报销不合规。

(八)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九)固定资产未入账。

(十)款项未直达收款人。

(十一)市政零星维修项目监管不严。

(十二)多计工程价款。

(十三)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组织验收。

(十四)工程项目推进缓慢。

(十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不严。

(十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苍溪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县住建局通过完善预算编制机制、严格财经纪律约束、健全民主决策机制、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等方式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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