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发改局紧紧围绕县委“543”发展战略,抓牢抓实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关键环节和履职服务突出问题,立足发改职能职责,推进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物价收费标准各项工作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招投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开展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联合检查1次,检查在建项目21个,开展项目清理核查1次,检查项目80个,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提醒督促函5份,已全部完成整改。共享信息10条,移送案件线索2条,办理招投标举报投诉涉及7个项目共8件,开展培训4批2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把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则读薄讲清,切实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
二是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化,报送双公示数据4499条(行政许可3239条,行政处罚1260条),签订信用承诺5147条。印发《苍溪县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信用修复专题培训4次。开展诚信文化宣传5次,努力营造人人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物价收费标准持续规范。全面清理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5项,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8项,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8项。制定8家临时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青溪兰庭”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农业用水价格正式标准。依法公正开展涉案财物价格认证工作,受理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案件103件,认定金额77.9万元。(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