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日期 |
1 | 朱勇 | 为患者开具的处方笺中有6种药品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警告 | 2024.12.24 |
2 | 苍溪仁泰医院有限公司 | 超出核定登记的床位收治患者,精神科医护人员的配备不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使用吴某、史某、高某三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精神科诊疗工作,使用陈某及王某两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学影像科B超、心电图工作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2024.12.30 |
3 | 苍溪新友好医院(普通合伙人) | 1、未制定血液透析室人员岗位职责和2024年11月2日血液透析室刘某医生外出培训未在血液透析岗位上班并远程审核开具血液净化治疗记录单,是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11月12日未变更血液透析机数量,使用新增的36号、37号血液透析机开展血液净化治疗,是未严格遵守《卫生部关于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的通知》;3、未对手术室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未及时收集医疗废物。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和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 警告;罚款20000元 | 2024.12.30 |
4 | 苍溪县李氏美容店 | 1、自2023年8月至2024年11月13日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美容服务经营活动;2、安排3名未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为顾客提供生活美容服务。 |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 警告;罚款500元 | 2024.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