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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至2023年财政决算审计结果
时间:2025-01-06 来源:苍溪县审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4年7月至10月,苍溪县审计局对苍溪县龙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至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龙王镇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决算总收入31601624.64元,决算总支出31352005.99元,其他收入年末结转和结余249618.65元。2023年决算总收入32908395.58元,决算总支出32700872.78元,其他收入年末结转和结余207522.8元。

审计结果表明,苍溪县龙王镇在审计期间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基本真实、较完整地反映了审计期间内的财政收支情况,其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精准。2022年,龙王镇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未将咨询费等纳入年度预算,当年实际支出咨询费等264307.6元;2023年未将维修(护)费纳入年度预算,当年实际支出维修(护)费10550元。

(二)应收款项未及时清理回收389880.79元。截至2023年底,龙王镇机关账超过两年未清理回收的其他应收款共计389880.79元。

(三)附件不齐。经抽查,龙王镇2023年存在支出附件不齐的现象。

(四)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龙王镇花坪村山坪塘整治等8个项目结余资金858500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五)公务用车台账登记不规范。台账不统一且时间登记仅有部分月份,并且上述公务用车登记台账均未设置里程数填写栏;用车人在填写过程中多人乘坐时未准确填写乘坐对象姓名。

(六)固定资产底数不清。经查,龙王镇国有资产卡片账与资产信息系统数据不一致。

(七)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未纳入资产核算。龙王镇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插江流域龙王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未及时纳入资产核算。

(八)“三重一大”制度不完善。《龙王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中未明确日常支出大额资金、采购类大额资金相关标准及内容。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要求龙王镇精准编制预算方案,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对应收款项未及时清理回收的问题,要求龙王镇严格债权管理;对附件不齐的问题,要求龙王镇严格票据支出管理;对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的问题,要求龙王镇及时上缴;对公务用车台账登记不规范的问题,要求龙王镇按管理制度规范完整填写用车台账;对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龙王镇摸清资产底数,及时将资产纳入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核算;对“三重一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要求龙王镇及时完善。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完善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提升预算执行质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特别加强对村级财务、“三公”经费、单位往来款项、固定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做到原始凭证合规合法,会计核算真实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项目管理,确保程序合法、合理、合规,项目质量合格、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龙王镇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龙王镇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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