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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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苍溪县昌鑫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 2024年上半年未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 |
处罚款壹万元整 | 1 | 2024/12/24 | |
2 | 陈菊英 | 采购和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第二款 | 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54箱,并处罚款0.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08万元。 | 0.1 | 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54箱,没收违法所得0.008万元。 | 2025/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