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苍溪县认定就业帮扶载体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苍人社发〔2024〕29号)要求,通过单位自主申报、乡镇初核、县人社局现场核实,拟认定苍溪县漓江镇生泰家庭养殖农场为2024年度脱贫家庭劳动力创业补贴项目、苍溪县文昌镇双红家庭农场为2024年度经营主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项目。现将补贴名单公示如下,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反映,请于2025年1月21日前向县人社局机关纪委、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反映。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机关纪委,0839—5233031;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0839—5226705。
附件:1.拟认定2024年度脱贫家庭劳动力创业补贴项目名单(第三批)
2.拟认定2024年度经营主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项目名单(第三批)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