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05日 星期三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16日拟... » 详情
苍溪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5-01-16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2日。

电        话:0839-5587902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元坝271-1井钻井工程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九宝村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分为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及储层改造测试工程三部分,不涉及采气工程及外输管线的建设。钻前工程:修建1座130m×70m的井场、放喷池2座(容积300m3)、清水池一座(容积1000m3),以及生活区(占地面积1200㎡),并维修现有道路300m,新建进场道路100m等。钻井工程:新钻勘探井1口,目的层为长兴组,其中导管段清水钻进,一开、二开、三开、四开、五开选用水基泥浆钻进,造斜点以下段和水平段备用油基钻井液。储层改造测试工程:完钻后对水平段实施分段储层改造。
本项目仅涉及施工期,不涉及运营期。
废水:钻井废水:暂存于废水收集罐中,可回用的回用于区域内配置钻井液或压裂液配制,剩余不能回用的经现场移动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达到回注标准后拉运至回注站进行回注或拉运至符合要求的污水处理厂处理;洗井废水:收集于废水罐中,回用于项目后续储层改造的压裂液的配置;方井雨水:收集于废水罐中,回用于水基泥浆调配用水或压裂液调配用水;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拉运至附近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压裂返排液:优先利用由罐车转运区域内其他平台回用于压裂用水,剩余不能回用的经现场移动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拉运至回注站回注或拉运至符合要求的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柴油机废气:优先使用网电,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配备优质柴油为燃料,使用设备自带的排气设备排放。放喷废气:放喷废气引至放喷池点火燃烧,放喷管口高为1m,采用短火焰灼烧器充分燃烧处理。油基泥浆钻井废气:钻井过程中使用的油基泥浆不在现场配置,均由厂家配置好后分批次拉运至井场,暂存于现场泥浆循环系统,暂存时间较短。
噪声:采取降噪措施进行治理,选用低噪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减振、隔声、消声、密闭等措施。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废:一般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钻井阶段产生的水基钻井岩屑分类收集,定期交周边砖厂或其他具有处置能力单位处置;包装材料由附近废品回收站回收。危险废物:产生的顶替泥浆与油基钻井固废一并处理,实时收集和短暂贮存后全部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外运妥善处置;废油优先回收利用,剩余部分交资质单位处置。
地下水、土壤:对井口及井台区域、危废暂存间、泵房区、发电机组区、管排架区、坡道区、废渣收集罐、集污罐池、废水收集罐、泥浆料台区、泥浆不落地区、重浆罐区、油罐区、盐酸罐区、压裂作业区、压裂液液罐区、泵车区域、支撑剂减阻剂配胶缓冲罐等区域、工具房区、清水池、放喷池、隔油池等等区域均进行重点防渗。对清污分流区及场内排水沟、厕所、材料房区、水罐区等均进行一般防渗。对会议室、办公房等,进行简单防渗。
生态保护及恢复:严格控制作业区域,严禁作业人员在施工范围外进行生态破坏和排放污染物;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层土剥离并在临时堆场集中暂存,用于施工结束后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并进行设备撤离后,对设备基础等进行拆除,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生态恢复及土地复垦;对临时占用的耕地复垦时要求采用耕植土进行复垦恢复其耕种功能。
环境风险: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要求落实井控措施,钻井过程中加强井漏防范措施,配备应急点火系统并设立管理系统,钻井进入气层前和放喷时对居民的临时疏散,按要求设置钻井风险监控、报警措施,落实污废水、油基泥浆以及稀盐酸防泄漏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程序在项目投入生产前报我局备案。
2 元坝272-3井组钻井工程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孙坪村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分为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及储层改造测试工程三部分,不涉及采气工程及外输管线的建设。钻前工程:修建1座142m×60m的井场、放喷池2座(容积300m3)、清水池一座(容积1000m3),以及生活区(占地面积1200㎡),并维修现有道路300m,新建进场道路100m等。钻井工程:新钻勘探井2口,目的层均为长兴组,其中导管段清水钻进,一开、二开、三开、四开、五开选用水基泥浆钻进,造斜点以下段和水平段备用油基钻井液。储层改造测试工程:完钻后对水平段实施分段储层改造。
本项目仅涉及施工期,不涉及运营期。
废水:钻井废水:暂存于废水收集罐中,可回用的回用于区域内配置钻井液或压裂液配制,剩余不能回用的经现场移动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达到回注标准后拉运至回注站进行回注或拉运至符合要求的污水处理厂处理;洗井废水:收集于废水罐中,回用于项目后续储层改造的压裂液的配置;方井雨水:收集于废水罐中,回用于水基泥浆调配用水或压裂液调配用水;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拉运至附近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压裂返排液:优先利用由罐车转运区域内其他平台回用于压裂用水,剩余不能回用的经现场移动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拉运至回注站回注或拉运至符合要求的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柴油机废气:优先使用网电,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配备优质柴油为燃料,使用设备自带的排气设备排放。放喷废气:放喷废气引至放喷池点火燃烧,放喷管口高为1m,采用短火焰灼烧器充分燃烧处理。油基泥浆钻井废气:钻井过程中使用的油基泥浆不在现场配置,均由厂家配置好后分批次拉运至井场,暂存于现场泥浆循环系统,暂存时间较短。
噪声:采取降噪措施进行治理,选用低噪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减振、隔声、消声、密闭等措施。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废:一般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钻井阶段产生的水基钻井岩屑分类收集,定期交周边砖厂或其他具有处置能力单位处置;包装材料由附近废品回收站回收。危险废物:各井产生的顶替泥浆与油基钻井固废一并处理,实时收集和短暂贮存后全部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外运妥善处置;废油优先回收利用,剩余部分交资质单位处置。
地下水、土壤:对(井口及井台区域、危废暂存间、泵房区、发电机组区、管排架区、坡道区、废渣收集罐、集污罐池、废水收集罐、泥浆料台区、泥浆不落地区、重浆罐区、油罐区、盐酸罐区、压裂作业区、压裂液液罐区、泵车区域、支撑剂减阻剂配胶缓冲罐等区域、工具房区、清水池、放喷池、隔油池等)等区域均进行重点防渗。对清污分流区及场内排水沟、厕所、材料房区、水罐区等均进行一般防渗。对会议室、办公房等,进行简单防渗。
生态保护及恢复:严格控制作业区域,严禁作业人员在施工范围外进行生态破坏和排放污染物;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层土剥离并在临时堆场集中暂存,用于施工结束后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并进行设备撤离后,对设备基础等进行拆除,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生态恢复及土地复垦;对临时占用的耕地复垦时要求采用耕植土进行复垦恢复其耕种功能。
环境风险: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要求落实井控措施,钻井过程中加强井漏防范措施,配备应急点火系统并设立管理系统,钻井进入气层前和放喷时对居民的临时疏散,按要求设置钻井风险监控、报警措施,落实污废水、油基泥浆以及稀盐酸防泄漏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程序在项目投入生产前报我局备案。
3 元坝272-4H井组钻井工程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回水社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分为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及储层改造测试工程三部分,不涉及采气工程及外输管线的建设。钻前工程:修建1座147m×70m的井场、放喷池2座(容积300m3)、清水池一座(容积1000m3),以及生活区(占地面积1200㎡),并维修现有道路300m,新建进场道路100m等。钻井工程:新钻勘探井2口,目的层均为长兴组,其中导管段清水钻进,一开、二开、三开、四开、五开选用水基泥浆钻进,造斜点以下段和水平段备用油基钻井液。储层改造测试工程:完钻后对水平段实施分段储层改造。 本项目仅涉及施工期,不涉及运营期。
废水:钻井废水:暂存于废水收集罐中,可回用的回用于区域内配置钻井液或压裂液配制,剩余不能回用的经现场移动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达到回注标准后拉运至回注站进行回注或拉运至符合要求的污水处理厂处理;洗井废水:收集于废水罐中,回用于项目后续储层改造的压裂液的配置;方井雨水:收集于废水罐中,回用于水基泥浆调配用水或压裂液调配用水;生活污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拉运至附近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压裂返排液:优先利用由罐车转运区域内其他平台回用于压裂用水,剩余不能回用的经现场移动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拉运至回注站回注或拉运至符合要求的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柴油机废气:优先使用网电,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配备优质柴油为燃料,使用设备自带的排气设备排放。放喷废气:放喷废气引至放喷池点火燃烧,放喷管口高为1m,采用短火焰灼烧器充分燃烧处理。油基泥浆钻井废气:钻井过程中使用的油基泥浆不在现场配置,均由厂家配置好后分批次拉运至井场,暂存于现场泥浆循环系统,暂存时间较短。
噪声:采取降噪措施进行治理,选用低噪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减振、隔声、消声、密闭等措施。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废:一般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钻井阶段产生的水基钻井岩屑分类收集,定期交周边砖厂或其他具有处置能力单位处置;包装材料由附近废品回收站回收。危险废物:各井产生的顶替泥浆与油基钻井固废一并处理,实时收集和短暂贮存后全部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外运妥善处置;废油优先回收利用,剩余部分交资质单位处置。
地下水、土壤:对(井口及井台区域、危废暂存间、泵房区、发电机组区、管排架区、坡道区、废渣收集罐、集污罐池、废水收集罐、泥浆料台区、泥浆不落地区、重浆罐区、油罐区、盐酸罐区、压裂作业区、压裂液液罐区、泵车区域、支撑剂减阻剂配胶缓冲罐等区域、工具房区、清水池、放喷池、隔油池等)等区域均进行重点防渗。对清污分流区及场内排水沟、厕所、材料房区、水罐区等均进行一般防渗。对会议室、办公房等,进行简单防渗。
生态保护及恢复:严格控制作业区域,严禁作业人员在施工范围外进行生态破坏和排放污染物;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层土剥离并在临时堆场集中暂存,用于施工结束后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并进行设备撤离后,对设备基础等进行拆除,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生态恢复及土地复垦;对临时占用的耕地复垦时要求采用耕植土进行复垦恢复其耕种功能。
环境风险: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要求落实井控措施,钻井过程中加强井漏防范措施,配备应急点火系统并设立管理系统,钻井进入气层前和放喷时对居民的临时疏散,按要求设置钻井风险监控、报警措施,落实污废水、油基泥浆以及稀盐酸防泄漏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程序在项目投入生产前报我局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