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01日 星期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行政... » 详情
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三)
时间:2025-01-17 来源:苍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序号 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 处罚事由 法律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1 苍溪县五龙镇嘉乐超市 尹林琴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采购食品未按规定保存相关证明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汤太太®胡椒粉1包、美好®脆骨爆爆肠5个、金花®茉莉花茶5袋;罚款500元 2025年1月
2 苍溪县高坡镇何君泽副食店 何君泽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采购食品时未查验并保存供货者的许可或者备案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未索取并保存销售凭证 《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 警告;罚款500元 2025年1月
3 苍溪承阳置业有限公司 马元英 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罚款30000元 2025年1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