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落实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的通知》(川商资流〔2025〕1号)要求,现面向全县公开落实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及其门店应具备的条件
(一)电动自行车新车销售主体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2.有稳定可靠的货源保障、严格的进货质量管理体系和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3.能够配套实施宣传推广和促销优惠措施;
4.与回收主体签订回收协议并能规范、及时、全面完成旧车及其蓄电池、其他部件收旧、暂存和移交工作,能为个人消费者开具实名销售发票;
5.具有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旧车及其蓄电池、其他部件暂存区域;
6.能按照《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台账》(见附件4)要求,规范、清晰、完整和及时记录的以旧换新工作台账(含新车销售、旧车及其蓄电池、其他部件回收及移交等情况),接受相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审计;
(七)承诺不实施和不参与骗补、违规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报告。
(二)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部件回收主体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2.与销售主体签订回收协议并能规范、及时、全面完成旧车及其蓄电池、其他部件回收工作;
3.具有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旧车及其蓄电池、其他部件转运和贮存条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做好废铅蓄电池、废锂离子蓄电池或其他部件的回收、拆解和处理工作;
4.能按照《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台账》(见附件3)要求,规范、清晰、完整和及时记录的以旧换新工作台账(含旧车及其蓄电池、其他部件回收及处置等情况),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审计;
5.在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中无相关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6.承诺不参与骗补、违规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报告。
另外,废铅蓄电池回收主体还应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废锂离子蓄电池回收主体还应符合市(州)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明确的相关条件和标准;其他部件回收主体还应为已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废旧金属回收主体。
二、落实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方式
(一)对2024年相关主体开展符合性合规评估。对照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对已参与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销售主体和经同级主管部门推荐的回收主体(包括废锂离子、废铅蓄电池回收主体和车架、电机等其他部件回收主体,下同)开展符合性合规评估。经评估符合要求的,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2025年首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回收主体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持续开展相关主体征选工作。及时新增2025年后续批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按照自愿报名、条件审核、对外公示和公布中选名单等程序,征选相关主体参与以旧换新。经评估符合要求的,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2025年首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回收主体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相关主体退出机制。对不再符合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应具备的条件,或经查实存在骗补、违规套利、售卖假冒伪劣车辆,将回收的车架、锂离子蓄电池、铅蓄电池交售给二手市场或改装的黑作坊,无正当理由拒不回收或违规收取回收费用,不愿继续参与以旧换新,以及违反相关法律规范需要进行清退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取消其参与以旧换新资格,并视情况采取其他处理措施。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首批报名2025年2月5日—7日,后续先到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报名,再按照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安排上报。报名地点: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市建股。联系电话:0839-5220927。
(二)报名方式: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电子版资料。
(三)报名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户信用报告(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或商户无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的截图(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取,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4.承诺书;
5.回收企业提供公安机关废旧金属回收有关备案资料;
6.废旧电池临时存放场地照片。
苍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