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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时间:2025-02-19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2024年,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系列决策部署,聚焦美丽苍溪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组织领导有力。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进行谋划部署,局党组会议先后4次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报告,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压紧责任链条,统筹推进有序。结合我县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细致谋划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6个方面24项任务,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股室并抓好督促落实,有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三是发挥引领作用,学法尊法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和全局工作人员学法内容,实现法治教育与党建有力结合。局党组集体学习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12次,有效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促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 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制定出台《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内部控制手册》,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管理,严格履行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按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二是从严开展合法性审核。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纳入年度计划,确保审核全覆盖,及时修订、废止即将到期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文件。三是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高标准选聘1名法律顾问参与制定、审查行政决策和执法、普法事务。加大法律专业人才配备和培养力度,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四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按规定向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认真研办政协提案2件,并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政协提案按时办复率达100%。

(二)高效统筹监管服务,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围绕产业发展,推动规划环评取得突破。紧紧围绕苍溪“实施工业强县首位发展战略”总体要求定位和重点项目发展迫切需要,推进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业PM2.5、VOCs等主要污染源削减替代项目,完成了苍溪经开区规划修编环评、百利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为了推动通威工业硅项目的顺利落地,推动苍溪经开区开展工业硅项目特征污染物的生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委托省环科院制定了《苍溪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规划方案》,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规划修编环评,论证了年产20万吨工业硅项目落地规模的合理性。二是强化环评服务,推动重点项目开工建设。主动提前介入工业招商、合同签订、项目选址、环评审查、落地建设,既坚持依法审查,又强化现场指导,积极对接市局完成通威工业硅、永宁肉鹅养殖等重大项目环评审查,实施承诺制审批河西供水工程项目环评,专人专班指导通威工业硅、宏和电子布、一体钉弹等项目环评,积极指导县经合中心拟招引的阳极碳素、光伏玻璃组件、农资物流储备等项目前期工作,切实保障10余个项目顺利开工建设。三是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做好本单位“放管服”和“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强与各部门及乡镇政府沟通与协调,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把政策宣传到位,尽量让企业少跑路,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实现环评审批企业“最多跑一次”,今年以来,共审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6个,环境影响登记备案76个,全力保障了20余个工业项目的顺利落地。

(三)坚持规范文明执法,不断增强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聚焦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开展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机动车检测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等执法行动,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二是提升规范执法能力。将执法大练兵、大比武作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能力提升的有效举措,加力提升执法效能。三是坚持包容审慎监管。落实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将4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坚持“无事不扰”。推行“轻违不罚”、执法过程普法、非现场执法等制度机制,加强中小企业帮扶指导,充分调动企业治污积极性。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将10项轻微违法行为纳入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营造安心发展的环境。全年对5家企业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涉及不予处罚金额20余万元。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一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利用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推进宪法、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举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六五环境日活动。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宣传阵地作用,聚焦线上线下,宣传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共同参与。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2024年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台账和普法责任清单,聚焦实时热点,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七进”活动,组建专家团队开展生态环境执法“送法入企”监督帮扶,严格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定期发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三是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组织全县开展常态化环境重复信访治理,有效化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高度警惕和防范生态环境领域的各种风险隐患,建立完善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和重点时段重点点位应急监测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常态化对重点行业及重点时段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共排查整治安全隐患36个。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4年,我局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明显,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对标县委、县政府推进法治建设的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走深走实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仍有提升空间,企业(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推动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美丽苍溪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培训,扎实开展全员年度学法考法工作,在全局范围内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增强依法履职和服务本领。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谋划,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推动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是严格遵守决策法定程序,规范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内部审查机制,促进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联动衔接,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内智外脑”作用,为实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保驾护航”。四是扎实提高规范执法水平,全面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落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五是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重点政策宣讲和法律知识普及,提高生态环境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促进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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