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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审计局关于陵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至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25-02-27 来源:苍溪县审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陵江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陵江镇政府”)2022年至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陵江镇位于嘉陵江中游、苍溪县西南部,是苍溪县城所在地。幅员163.74平方公里,辖41个村(居)委会320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15.3万,耕地8.6万亩,森林覆盖率45%。陵江镇政府内设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等9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陵江镇便民服务中心等5个公益一类直属事业单位。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陵江镇政府共有职工164人,其中行政人员72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90人。村社干部189人,组干部282人。

财政预决算情况:2022年初预算结转结余2631231.75元,期间调整213763.69元,预算收入57214705.94元,预算支出58776741.02元,年末预算结转结余1282960.36元。决算收入57214705.94元,决算支出58776741.02元。

2023年年初预算结转结余1282960.36元,期间调整-1085190.04元,预算收入79113772.39元,预算支出78636616.39元,预算结转结余674926.32元。决算收入79122546.79元,决算支出79075980元。

审计结果表明:陵江镇政府在审计期间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文件材料,基本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审计年度内的财政收支状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情况。

1.个别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

2.在建工程未按规定结转或核销

3.违规调剂使用各村(社区)资金

(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

1.财务管理不规范

2.公务租车未按规定实行定点租车且管理不规范

3.挪用专项资金74600元

4.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管理制度不健全

5.对村级财务监管不到位

6.往来不实

7.往来未清理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1.结转结余资金9161元未上缴县财政

2.有机粮蔬园区水肥一体化项目擅自提高采购标准

3.有机粮蔬园区农业现代化装备配套项目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协议

4.项目监管不到位,有机粮蔬园区蔬菜大棚改造提升项目未按设计施工,结算不实

5.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资料不实

6.有机粮蔬园区蔬菜大棚改造提升项目项目监管不到位,前期设计不合理

7.项目实施变更手续不规范,变更工程量结算无依据

8.监管履职不力,导致工程项目资料虚假记录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分别作出了处理并提出了审计建议:一是加强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严格执行办公经费相关规章制度,践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控各项支出;二是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科学规划设计,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三是加强对村级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村级重要支出事前报告制度,防范村级财务风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的具体整改结果,由陵江镇政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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