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各用人单位:
按照《四川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5号)有关要求,请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简称用人单位),就本单位2024年度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联网认证。
一、申报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2024年度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各用人单位。残疾人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军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
三、联网认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通过法人账号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在搜索栏输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选择税务登记地所在的市、县残联,进入服务事项,点击“办事指南”—“在线申请”,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线上办理。
(二)现场申报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用人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劳动合同(在编人员提供编制文件)。
3.残疾职工上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时须提供个人参保证明)。
4.残疾职工上年度医疗保险缴费记录(系统无法自动校验医疗保险参保情况时须提供个人参保证明)。
5.用人单位上年度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的证明和上年度工资表(系统无法自动校验残疾人工资情况时需提供)。
6.劳务派遣相关资质证明及派遣协议(通过劳务派遣安排残疾人的单位提供)。
以上材料,网上申报的上传原件扫描件,现场申报的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凡逾期未申报认证的,视为2024年度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税务部门将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业务咨询电话:0839-5281126。
特此公告
苍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