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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审计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政决算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
时间:2025-03-06 来源: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苍溪县审计局于2024年6月12日至11月20日对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苍溪县陵江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对照问题清单全面、深入地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财政资源统筹情况

1.关于“个别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我镇已督促茶店社区补记入账,同时,组织所有村(社区)对近两年项目资产、镇村采购物资等进行全面清查,逐一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2.关于“在建工程未按规定结转或核销”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我镇已督促社区完成结转,同时,我镇将对村(社区)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报账员业务能力,规范村(社区)财务管理,提升村(社区)财务管理工作质量。

3.关于“违规调剂使用各村(社区)资金”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康乐村等5个村(社区)运行经费已入账,并归还了借款,今后我镇将加强村级资金管理,按照各村进各账的原则,分村明细核算,严禁挪用村级代管资金。

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执行财经纪律情况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我镇已补齐报账所缺资料,今后,我镇将完善审批流程与制度,加强财务审核和监管,强化内部控制。

2.关于“公务租车未按规定实行定点租车且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我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苍机事函〔2021〕15号)(苍财采〔2021〕6号)文件,在今后的租车用车管理中,严格执行文件规定,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关于“挪用专项资金74600元”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已做调账处理,今后我镇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专项资金用途管理。

4.关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该问题正在整改。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对标对表,由书记、镇长亲自召开了专项整治会,细化了《陵江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拟将闲置产业扶持资金用于扶持监测户的产业发展。同时,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的监督和指导,督促相关村(社区)及时清收到期借款,盘活闲置资金,用好用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

5.关于“对村级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支付依据不合规、以拨代支村民小组费用及村级重要支出事前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镇责成财政所现场核实,补齐报账资料,同时我镇将加强对村级资金监管,并督促相关村(社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合规支出费用;二是涉嫌虚报费用112517.57元及通过不合规发票实现支出的问题,我镇已将问题线索移送镇纪委立案调查。

6.关于“往来不实”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及时调整因记账错误等原因导致的未及时冲减的往来,确保账实相符,并对所有村(社区)往来进行全面清理,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7.关于“往来未清理”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针对上述问题,一是制定整改计划。对历年来所有应收款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制定了清收清单,组织人员按照清单逐一落实处理。二是规范财务管理。督促相关村(社区)定期检查和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对逾期未收未付款采取提醒、催收等措施,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杜绝坏账风险。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1.关于“结转结余资金9161元未上缴县财政”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我镇已督促相关村(社区)上缴结转结余资金9161元到县财政。同时,我镇将加强其他村(社区)往来款项管理,对结转结余资金全面清理。

2.关于“有机粮蔬园区水肥一体化项目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审计指出问题后,我镇责令项目负责人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全镇内通报批评。在以后的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项目采购标准进行采购。

3.关于“有机粮蔬园区农业现代化装备配套项目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协议”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审计指出问题后,我镇责令项目负责人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全镇内进行通报,根据实际中标单价重新签订协议。

4.关于“项目监管不到位,有机粮蔬园区蔬菜大棚改造提升项目未按设计施工,结算不实”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审计指出问题后,我镇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项目负责人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全镇通报批评;二是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全面核查工程量,对项目施工标准不符、结算不实等问题立即整改,据实结算工程价。

5.关于“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项目资料不实”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已将问题线索移送镇纪委核查处理。

6.关于“有机粮蔬园区蔬菜大棚改造提升项目监管不到位,前期设计不合理”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审计指出问题后,我镇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令项目负责人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全镇通报批评;二是减扣项目设计单位50%设计费用。在以后的项目实施中,一是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项目管理中把牢“审批关、建设关、验收关”;二是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培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7.关于“项目实施变更手续不规范,变更工程量结算无依据”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我镇责成监理公司退还监理费2000元,今后,我镇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履职监管,及时组织项目管理相关单位、人员充分学习项目管理相关文件,规范项目实施程序。

8.关于“监管履职不力,导致工程项目资料虚假记录”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由于该问题是监理单位工作人员履职不力、未按现场实际数值进行记录导致,我镇责成监理单位对质量评定相关资料核实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说明,同时退还监理费2000元。作为项目业主单位,今后我镇将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履职监管,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确保项目质量。

我镇将以本次审计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强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建设和修订,严格执行办公经费相关规章制度,践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控各项支出;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村级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村级重要支出事前报告制度,防范村级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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