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人社规〔2023〕2号)和《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24〕3号)文件要求,经考评组对苍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家新申报单位进行了考察评估,对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等3家就业见习基地进行了考核评审。根据评估和考核结果,拟取消四川省车之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就业见习基地资格,拟新认定苍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家单位为县级就业见习基地,拟继续认定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等2家单位为县级就业见习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机关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839—5233031。
附件:2025年度拟认定和取消县级就业见习基地名单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