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重点
(一)不合理低价游
1.旅行社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如"零团费""负团费")招徕游客;
2.通过虚假宣传、模糊条款诱导消费;
3.擅自变更行程、强制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或购物活动。
(二)导游违规执业
1.导游未持证上岗、私自承揽业务或转借证件;
2.导游辱骂、威胁游客,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
3.导游与购物场所、景区串通收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三)旅游购物乱象
1.购物场所虚假宣传、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2.以"包厢式"销售、诱导"洗脑式"营销等手段欺诈游客;
3.未明码标价、无理由退货承诺不兑现等行为。
二、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游客及从业人员通过以下途径提供线索,并请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音视频资料等)。
举报电话:0839-5612318
举报邮箱:573594871@qq.com
邮寄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肖家坝大道1号文广中心7楼
线索征集时限: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其他事项
举报人需如实反映问题,对线索真实性负责;同时,对恶意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责任。
对查证属实的线索,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鼓励实名举报,便于后续核查及反馈处理结果。
让我们携手共建公平、诚信、文明的旅游环境。
苍溪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