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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23日受理苍溪县浙水乡生活污水处理站等2个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公示
时间:2025-05-23 来源:苍溪生态环境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设置审核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5月12日,我局对《苍溪县浙水乡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简要分析材料》(报批稿)、《苍溪县元坝镇中土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简要分析材料》(报批稿)等2个项目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浙水乡生活污水处理站和元坝镇中土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受理了群众反馈的建议意见,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实和更正。现将浙水乡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和元坝镇中土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更正后的基本情况表重新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如还有建议意见,请于2025年5月29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839)5587000

通讯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111号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农村生态与水环境管理股


苍溪县浙水乡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苍溪县浙水乡生活污水处理站200m3/d项目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苍溪县浙水乡坪江社区,排入无名沟渠,汇入嘉陵江左岸,东经:106°23′38.81″,北纬:32°1′0.92″

建设单位

苍溪县浙水乡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

四川川利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入河排污口

概况

排污口设置类型:新建

排污口分类: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

排放方式:间歇排放

入河方式:沟渠

排污规模:200m3/d,允许年排放量为7.3万吨

排放标准:排放标准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26-2019)一级标准

污染物排放总量(t/a):化学需氧量为4.38t/a,氨氮为0.584 t/a,总氮为1.46t/a,总磷为0.1095t/a


苍溪县元坝镇中土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苍溪县元坝镇中土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站100m3/d项目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苍溪县元坝镇中土社区大桥旁10m处,东河左岸,东经:106°4′46.34″,北纬:31°46′6.75″

建设单位

苍溪县元坝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

四川川利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入河排污口

概况

排污口设置类型:新建

排污口分类: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

排放方式:间歇排放

入河方式:沟渠

排污规模:100m3/d,允许年排放量为3.65万吨

排放标准:排放标准执行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26-2019)一级标准

污染物排放总量(t/a):化学需氧量为2.19t/a,氨氮为0.292 t/a,总氮为0.73t/a,总磷为0.05475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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