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财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有关工作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行政事业单位:苍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苍溪县农业农村局、苍溪县水利局、苍溪县梨仙湖新区事务中心、苍溪县医疗保障局、苍溪县红十字会
(二)重点企业:苍溪县汉昌水务有限公司
二、检查重点
(一)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医保基金监管和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债务管理;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等。
(二)重点企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是否存在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等。
三、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2024年度各单位执行财经法规有关情况,如有必要,可追溯至有关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四、检查方式
原则上采取送达方式进行,特殊情况或重大事项以查调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
五、检查时间
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30日。
联系人:江雪莲 联系电话:0839-5226196
苍溪县财政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