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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687902632/2025-01591 发布机构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7-09
发布时间 2025-08-05 发文字号 苍府办函〔2025〕10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时间:2025-08-05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苍府办函〔2025〕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全面掌握2020年以来我县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县人口发展状况,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2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4〕103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202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广府办函〔2025〕14号)要求,现将我县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范围

在全县抽取若干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的全部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二、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和职责分工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原则,做好1%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调查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25年5月—10月)。组建调查机构,制定调查方案,进行调查试点,落实调查经费和物资,准备数据采集处理环境,选聘培训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开展调查宣传、抽样框核实、调查区域划分及标绘、样本抽取等。

(二)调查登记阶段(2025年11月—12月)。开展现场入户登记、比对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等。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6年1月—2027年12月)。开展数据处理、加权、汇总、评估,发布主要数据公报,调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调查工作的领导协调,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苍溪县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乡镇要充分调动样本所在村(社区居)委会积极性,动员、引导和组织全社会参与并配合做好调查工作,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协调小组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坚持依法调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依法调查,坚决杜绝人为干扰调查工作。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三)确保数据质量。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1%抽样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做好“两员”选聘、培训,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要充分借助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加强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不重不漏、真实准确。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强化经费保障。2025年全县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苍溪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苍溪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9日


附件1


苍溪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何兴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赵  军  县统计局局长

何泽彬  县发改局总经济师

任国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菊萍  县卫生健康局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

成  员:汪丽萍  县委宣传部对外宣传服务中心主任

肖 骞  县教育局副局长

袁正军  县民政局副局长

周  凌  县财政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王建军  县人社局副局长

曾  倩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车秀荣  县住建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陶  晶  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帖君帮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穆健民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含锦  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杨中庆  县医保局副局长

母新民  国网苍溪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2


苍溪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组织报刊、广播、电视媒体及时宣传报道调查相关信息。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编制实施的衔接。

县教育局:负责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组织协调学校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的调查登记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开展调查登记信息与户籍及实有人口登记数据比对核查工作;协助配合在册戒毒人员、调查入户及身份证信息登记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行政区划方面协调配合工作;协助提供火化人员相关行政记录。

县财政局:负责调查经费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及监督调查经费使用管理。

县人社局:负责开展调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自然资源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方面事项。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协调物业等部门配合调查入户阶段相关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做好农村地区调查工作。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协助做好调查宣传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个体工商户宣传动员,协助配合入户调查相关工作。

县统计局: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开展调查的各项工作。

县医保局:负责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基础信息。

国网苍溪县供电公司:负责提供调查期间居民用电量等相关数据,辅助核实空置房及常住人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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